-
>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宁德市、霞浦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护海”专项行动,开启守护碧海银滩的新篇章。
海洋是宁德最大最优的资源,伏季休渔期作为渔业资源得以恢复、种群得以繁衍的关键窗口,持续强化禁渔期普法宣传力度,筑牢禁渔护海的思想堤坝,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当日,干警深入海港码头,以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周边群众普及国家伏季休渔政策法规,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爱海”“护海”意识,共同保护渔业资源休养生息。
在北澳岛附近海域,宁德市、霞浦县检察院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及闽东执法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霞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阵阵浪花溅起,尾尾鱼苗跃入海里,符合生态要求的42万余尾大黄鱼鱼苗被投放至海域,为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增添新的生机。
为巩固案件成效,严防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反弹回潮,守护碧海银滩的纯净美丽,针对近年来部署开展的海漂海岛垃圾整治、船舶污染整治、非法捕捞监管、护卫航道安全等专项行动,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宁德市、霞浦县检察院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及闽东执法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霞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就涉海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开展交流,各方就海洋污染防治、禁用渔具认定、生态修复资金保障等方面分析难点痛点、分享经验做法、共商可行举措。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立足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因海有为、依海作为,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海上宁德”战略部署,以多维度综合履职打造海洋生态检察工作亮点,持续擦亮闽东优美海洋生态“金字招牌”。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宁德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1+4+N’海洋检察工作模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一以贯之做好‘海’的文章,以检察之力护航‘海上宁德’行稳致远。”宁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颖表示。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