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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霞浦县中(职)小学
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霞浦县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2025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名额为295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霞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具体见附件)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期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4.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在报名截止日2025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宁德市内外高校的2023、2024、2025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及宁德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可报考面向地区为“宁德市”的岗位。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面向地区为“霞浦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5.
6.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
报名工作
1.网络报名:2025年霞浦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2025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霞浦县滨海小学)正行楼四层)。咨询电话:0593-8635265、8831636。
3.笔试考务费标准:免费
4.资格初审:由霞浦县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县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2025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
⑷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7月31日
⑸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四
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4月19日
5月12日前
(二)面试
1:3
五
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六
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文未尽事宜,由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 源:霞浦教育
编 辑:张烙莹
责 编:李昊锴
审 核:颜晨曦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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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霞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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